新型基础型强光手电技术性能详细描述
序号 | 性能名称 | 技术性能详细描述 | |
1 | 总则 | 强光手电除符合GA 883-2018《公安单警装备 强光手电》标准的规定外,按公安部主管部门批准的图样和标样制造。 | |
2 | 编号 | 基础型强光手电的编号由产品名称代号、承制单位代号和产品序号组成。产品名称代号用S1表示。本公司编号为:S1 SN XXXXXX | |
3 | 一般要求 | 3.1 强光手电表面光滑,无划痕、磨损、毛刺、油渍;镜片和反光杯应光洁,无划痕、无污渍。 | |
3.2 握柄纹路清晰,无磕痕。 | |||
3.3 手绳无刮丝、织造疵点,塑料件应无毛刺。 | |||
3.4 部件齐全、装配严密、操作方便。 | |||
3.5 充电器清洁光滑,无锈蚀。 | |||
3.6电池架和电池仓清洁、无锈蚀。 | |||
4 | 结构 | 基础型强光手电采用前置开关,按钮区域分为照明键和爆闪,外壳为防滚动圆柱形结构。由头盖组件(包括头盖、攻击头等)、筒身组件(包括筒身、隐藏式USB充电接口、开关部件、4格电量提示灯等)、电池、尾盖组件及手绳(包括调节扣)组成。 | |
5 | 尺寸 | 基础型强光手电总长度为154.6mm±2mm,握柄直径28.5mm±1mm,头盖外径35mm±1mm,手绳长度155mm±5mm。 | |
6 | 颜色 | 强光手电主体表面为黑色,激光雕刻处为银白色,手绳黑色,与公安部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标样比对,无明显色差。 | |
7 | 标识 | 7.1 强光手电正面有警徽图案和“警POLICE察”字样,警徽图案符合GA244的规定,字体为黑体,字高5mm;强光手电背面有“强光手电”字样,字体为黑色,字高5mm。强光手电侧面靠近USB充电口位置有充电孔标识。在警徽背面对应位置有强光手电产品编号,字体为黑色,字高3.5mm。在筒身内侧应有负极标识。警徽、字样、标识和编号用激光雕刻。图案、文字、标识清晰完整、对称。 | |
7.2 18650锂离子充电电池上有容量、额定电压、正负极和生产厂家标识。 | |||
7.3 电池架、电池仓上有正负极标识。 | |||
8 | 质量 | 强光手电总重量(含18650锂离子充电电池和手绳)≤230g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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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
| 强光手电主要材料规格和质量要求符合表1的规定。 表1:主要材料规格和质量要求 材料名称材料规格质量要求用途铝合金6061-T6GB/T6892-2015尾盖、筒身、头盖、反光杯、连接件不锈钢Y1Cr18Ni9GB/T20878-2007攻击头电池18650GB/31241-2014锂离子充电电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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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 性能 | 10.1开关工作模式转换功能 | 强光手电的开关工作模式转换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: 1)强光手电在任何状态下(待机、强光、弱光),按压爆闪键,直接进入爆闪模式,再次按压爆闪键,爆闪停止,恢复原工作状态(待机、强光、弱光)。 2)待机状态下通过轻触照明键,实现强光点射功能(轻触亮,松开灭)。 3)待机状态下按压照明键,应直接进入强光模式,通过轻触照明键,应依顺序实现强光→弱光→强光→弱光的模式转换,再次按下照明键,进入待机状态。 |
10.2电池兼容性 | 强光手电使用一节18650锂离子充电电池、3节AAA碱性电池或一节AA碱性电池应相互兼容。 | ||
10.3强光初始光通量 | 使用18650 锂离子充电电池,在完全充电状态下强光手电进入强光模式,初始光通量≥160lm。 | ||
10.4强光初始照度及色品坐标 | 使用18650锂离子充电电池,在完全充电状态下强光手电进入强光模式,距光源5m处光斑中心初始照度≥180lx。其色品坐标符合GB/T8417-2003中的白色色品区域有关规定。 | ||
10.5强光照明时间 | 使用18650锂离子充电电池,在完全充电状态下强光手电进入强光模式,连续照明300min,距光源5m处光斑中心照度值≥100lx。 | ||
10.6弱光初始照度 | 使用18650锂离子充电电池,在完全充电状态下强光手电进入弱光模式,距光源1m处光斑中心初始照明度为120lx-180lx。 | ||
10.7强光爆闪频率 | 强光手电的强光爆闪频率为8HZ~10HZ。 | ||
10.8光束角 | 强光手电的光束角应为6°~ 9°。 | ||
10.9电池保护功能
| 1)18650锂离子充电电池具有过压充电保护、过流充电保护、欠压放电保护、外部短路保护功能,按“电池保护功能检验”的实验后,不起火、不爆炸、不漏液。 2)18650锂离子充电电池主要参数按表2规定。 表2 主要参数表 内容参数标准电压3.6V额定容量(C)≥2600mAh充电上限电压(Uup)4.2V放电截止电压(Udo)2.5V最大充电电流(Icm)2.6A过流充电保护电流(Icp)8.5A最大放电电流(Idm)4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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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10外壳温升 | 强光手电的外壳温升≤25K。 | ||
10.11电量提示功能 | 强光手电设置4格电量提示灯,使用18650锂离子充电电池在开启或关闭光源时,提示灯点亮,显示剩余电量状态。 | ||
10.12外壳强度 | 强光手电外壳能承受980N的径向压力后,强光手电不变形,能正常使用,且符合“开关工作模式转换功能”的要求。 | ||
10.13手绳强度 | 手绳承受50N的拉力无断裂。 | ||
10.14碎玻璃功能 | 攻击头的氮化硅球部位能击碎5mm厚钢化玻璃,氮化硅球不掉落,不裂碎,且符合“开关工作模式转换功能”的要求。 | ||
11 | 可靠性 | 11.1 跌落可靠性 | 强光手电以水平状态、头部向下和尾部向下3种姿态,从1.5m高度自由跌落至水泥地面上,各试验3次,强光手电无裂纹、破碎、氮化硅球不脱落,且符合“开关工作模式转换功能”的要求。 |
11.2防水性能 | 强光手电在0.5m深度水中进行防水试验1h,内部不应进水,且符合“开关工作模式转换功能”的要求。 | ||
11.3开关耐久性 | 对照明键、爆闪键防暴触压30000次,开关按键应正常,且符合“开关工作模式转换功能”的要求。 | ||
11.4充电插头连接可靠性 | 充电插头插拔3000,不应变形,能正常充电。 | ||
12 | 环境适应性 | 12.1低温性能 | 强光手电在温度-20℃±2℃的环境下,持续放置2h,符合“开关工作模式转换功能”的要求。 |
12.2湿热性能 | 强光手电在温度45℃±2℃、湿度95%±2%RH的环境下,持续放置48h,符合“开关工作模式转换功能”的要求。 | ||
13 | 包装 | 13.1符合GB/T6543-2008运输包装,包装有外包装箱、中包装箱和内包装箱,1个外包装箱内装有4个中包装箱,1个中包装箱内装5个内包装箱。 | |
13.2内包装箱中有强光手电(含电池、充电器、电池架、手绳等)产品、说明书和合格证等,内包装箱按产品编号顺序依次装入中包装箱。 | |||
13.3中包装箱按产品编号顺序依次装入外包装箱。 | |||
13.4外包装箱的外形尺寸为435mm×405mm×305mm,内包装箱尺寸的外形尺寸为200mm×185mm×54mm。 | |||
13.5外包装箱质量符合GB/T 6543-2008中不低于2类双瓦楞纸箱的规定,内包装箱为单层瓦楞纸。外包装箱上下口盖对接处使用宽55mm-60mm的胶粘带封牢,粘贴后胶粘带折下纸箱棱边不低于50mm。用PP12008J塑料打包带捆扎外包装箱,困成“#”型,捆扎严密牢固。 | |||
14 | 标志 | 14.1外包装箱两面均有标志:产品名称及型号、执行标准、数量、质量、外形尺寸、生产日期、承制方名称、编号。 | |
14.2外包装箱两端面有“警用品”字样和“怕湿”“小心轻放”“堆码层数极限”等标志。 | |||
14.3内包装箱上注明产品名称、产品编号;中包装箱上注明产品编号。 | |||
14.4标志颜色均为黑色;产品名称和承制方名称为黑体字,其余为宋体字;印刷布局合理、字号大小适宜;字迹清晰、工整。 | |||